停职停薪与辞退不是一个意思,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停薪留职协议,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义务。
一、轻伤休息几个工作日
轻伤休息3到12个月,最长至24个月。停工留薪期间,从伤残认定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伤有停薪留职期,期间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和待遇按月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超龄职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超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用工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用人单位与以下员工为劳务关系: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其他。
三、自动离职扣多少工资
自动离职扣除工资部分应相当于给用人单位实际造成的损失,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自动离职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无权扣发工资。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函19985号)有关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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