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地产交易中存在的“一房二卖”行为,对于符合有效性条件的购房者,其享有要求卖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交付住房的权利;反之,若购房者所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者无效性质,则自知晓该事实之日起一年内,购房者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撤销相关合同,并要求卖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同时还需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全文3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