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才有权出租房屋,如果安置房的所有权人是政府的,就有权出租安置房。
一、出租房子要带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屋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二、自己租房可以转租给别人吗
可以。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三、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下列房屋不能出租: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未经共有人同意;权属存在争议;属于违法建设;不符合安全标准;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抵押;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屋出租人明知其出租的房屋是危险房屋的,不得出租。
全文7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