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内房屋遇政府拆迁,承租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第一、租赁房屋遇拆迁有补偿吗
1、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和拆迁管理部门。
第二、租赁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情况复杂。各类不同权性质的房屋,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出租人应和承租人协商解决解除合同和安置的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达成协议由被拆迁人安置承租人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与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因给与被拆迁人的补偿款已经考虑了房屋的非住宅性质,所以不再支付停业停产损失费用;选择房屋置换的,停业停产损失费用应归属实际经营人。具体确定停业停产损失费用的标准各地规定不一样,应查询当地的规定。
全文5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