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对象
面向个人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所需材料
l、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国外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办事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证件材料齐全,资料经审核后,即时办理
收费:收费9元/对
办理地点
惠州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
惠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河坑路7号(光彩小学旁)
联系电话:0752-2221806、2201201
惠阳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11号(惠阳区委党校对面)
联系电话:0752-3359380
惠东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县城新平大道139号
联系电话:0752-8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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