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约定按份共有可以。
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但前提是该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的利益,也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需要角度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应该保障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不降低其价值。对不能分割的,则应作价补偿给对方。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非法所得,应当依法收缴,不得进行分割。
具体的怎么分割,一方分多少得根据双方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按份共有发房屋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比如说有的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为一方所有,但是房产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需要均分。但是双方如果已经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屋的产权比例归谁所有的,就要按照该夫妻约定来处理,而不是均分了。
2.如无其他约定的情况
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是按照房产证约定的份额来分配的,但是共同还贷的部分任然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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