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平台的设立和市场准入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2)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3)有专业人员适合私募股权众筹,(四)有合法的互联网平台和其他技术设施;(五)有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六)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相关知识:
I。股权众筹平台备案
股权众筹平台应当自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申请备案,并提交以下文件:
(I)股权众筹平台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最新审计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IV)互联网平台ICP备案证书副本
(V)组织结构,股权众筹平台人员配备及职业资格证书(六)股权众筹平台业务管理制度(七)股权众筹平台投资者保护、资本监管、信息安全、防欺诈、利益冲突等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和投资者纠纷处理(8)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材料。股权众筹平台的禁止行为不得有以下行为:
(I)通过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关联方融资(2)为众筹项目提供外部担保或股权持有(3)提供股权或其他形式证券的转让服务
(4)利用平台自身优势获取投资机会或误导投资者
(五)向非实名注册用户宣传或推广融资项目
(6)从事证券等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除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外
(VII)同时从事个人网上借贷(即P2P网上借贷)或网上小额信贷(8)使用恶意诽谤、诋毁同行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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