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出辞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
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如下: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公司不给加班费离职有补偿吗?
一般来说,员工主动辞职,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而被迫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等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员工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需注意,劳动报酬和社保金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较复杂。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可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但对确属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致使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如下: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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