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劳动者还有经济补偿吗
时间:2023-04-04 17:51:58 6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劳动者主动向单位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不用给予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用的;其他。

一、签合同后怎么辞职

签合同后辞职处理如下:

1、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种方式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相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用人单位还必须按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按规定公司有下面情况的劳动者可以如此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公司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公司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二、工厂不买社保辞职有赔偿吗

工厂不买社保辞职有赔偿。员工,因为工厂不买社保辞职的,可以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厂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工厂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工厂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签了合同不干了有工资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辞职了,劳动者仍然有工资。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已经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但是需要辞职的方式正确,劳动者一般不用需要赔偿的,甚至如果满足相应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有可能还需要赔偿劳动者。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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