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企业收购与兼并的异同点
时间:2023-03-08 22:02:54 12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企业收购与兼并的区别:

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一、哪家公司能防止并购债务风险?

公司并购债务风险防范措施:收购方应进行细致的审慎调查;确保债务剥离协议的有效性;其他风险措施。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要包括公司合并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三种形式。

二、企业海外并购的选择:

一般来说,在资产收购、股票收购和兼并这三种方式中,一半以上的海外并购都是以股票收购的方式完成的,资产收购次之,兼并最少。这与这三种并购方式的优缺点以及当前的海外并购形式密切相关。

1、资产收购

在资产收购中,收购方根据自己的需要,从目标公司购入所需的资产。这样,收购方可以确定收购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避免承担目标公司可能存在的巨额负债。一方面,资产收购在海外并购中能为企业寻求必要的战略发展资源。

2、股票收购

股票收购相对简单,收购方只需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达到相对控股权即可。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仍然继续存在,目标公司所享有的专利权等难以确定的有利权利得以继续保留。目标公司的负债仍属于目标公司,收够方仅以所持的股票比例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债务。股票收购可以使收购方极大地利用目标公司的价值,拓展国外市场。一国企业要进入另一国市场时,往往会遇到的一个严重问题是该国市场格局早已形成,或有一定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很难占据期望的市场份额。但是,采取跨国购并这种形式,收购方可以很方便地获得当地企业的市场地位。由于股票收购在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依然存在,目标公司的品牌、研发力量、研发人员、营销网络、技术专利都可为收购方所用。

3、兼并

兼并是帮助企业在短期内实现规模扩大化的有效方式。通过产品品种、数量的增多来增加企业的绝对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的竞争能力,又可以提高企业的相对规模。

由于兼并耗资较多,且承担的风险较大。到目前为止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中采用兼并方式的较少。从国际并购实践上看,也是以跨国收购为主,兼并较少。因为跨国收购的目的和最终结果并不是改变公司或法人的数量,而仅仅是改变被购并企业的产权结构和经营管理关系。且兼并对方的企业,或完全收购对方企业的做法,必然引起对方国家和企业的警觉,增加市场排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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