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已经将车辆停放在了停车位或车库中,并尽到了防范义务,如车门锁、报警装置的完好性等。物业公司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小区内治安状况的总体情况、各种制度是否健全及遵守情况、必要的设施、措施及配备的相关人员的情况,以及在主通道及统一停车车位或车库周围设置的防范措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业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已经将车辆停放在了停车位或车库中。
(2)尽到了该尽的防范义务,如车门锁、报警装置的完好性等。
(3)车辆的价值。
物业公司应承担的举证责任是:
(1)小区内治安状况的总体情况。
(2)各种制度是否健全及遵守情况。
(3)必要的设施、措施及配备的相关人员的情况。
(4)在主通道及统一停车车位或车库周围设置的防范措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证据证明停车位/车库:业主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而非单方面所有。因此,业主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1. 业主与停车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签订的停车位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明确停车位的使用权、租赁期限等事项;
2. 业主与停车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签订的停车位权属转移合同,证明停车位所有权已转移至业主;
3. 业主提供的停车位使用证明,例如停车证、停车记录等;
4. 如有权属纠纷,还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停车位权属清晰明确,不存在纠纷。
若业主无法提供以上证明,则可能面临侵犯他人停车位使用权的风险。因此,建议业主在停车方面遵守相关法规,确保自己的停车行为符合规定。
业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已经将车辆停放在了停车位或车库中,并尽到了该尽的防范义务,如车门锁、报警装置的完好性等。物业公司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小区内治安状况的总体情况、各种制度是否健全及遵守情况、必要的设施、措施及配备的相关人员的情况,以及在主通道及统一停车车位或车库周围设置的防范措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而非单方面所有。因此,业主需要提供以下证明:1. 业主与停车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签订的停车位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明确停车位的使用权、租赁期限等事项;2. 业主与停车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签订的停车位权属转移合同,证明停车位所有权已转移至业主;3. 业主提供的停车位使用证明,例如停车证、停车记录等;4. 如有权属纠纷,还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停车位权属清晰明确,不存在纠纷。若业主无法提供以上证明,则可能面临侵犯他人停车位使用权的风险。因此,建议业主在停车方面遵守相关法规,确保自己的停车行为符合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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