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房产租赁过程中,承租者必须关注的一些重大事项包括:
首先需要征求出租方的明确许可;
其次,应确保转租时效不得超出原来的租赁协议期限;
再次,承租者不应放弃其在租赁关系中的权益。
然而,若得到出租方的同意许可,承租者有权将租赁资产进行转租处理。
在此种情况下,承租者和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约仍然具备法律效力。
倘若第三方导致租赁财产受损,那么承租者就有责任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