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中第二条指出,人民法院应当指派专职或兼职的程序分流员。那么什么是程序分流员,他们又有什么作用呢?
程序分流员是什么:
由规定来看,程序分流员是在立案后,对案件做相应的初步判断,再决定其适用何种处理方式的法院工作人员。也就是说,立案后,这件案子是先调解还是直接诉讼,诉讼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都经由其判断。
(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程序分流员认为适宜调解的,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转入调解程序;认为应当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的,转入相应程序,进行快速审理;认为应当适用特别程序、普通程序的,根据业务分工确定承办部门。
登记立案前,需要制作诉前保全裁定书、司法确认裁定书、和解备案的,由程序分流员记录后转办。)
程序分流员有什么作用:
我国人口数量基数大,随着老百姓法律意识的增加,维权意识增强,各法院历年受理案件均呈现上涨趋势,而在这之中,民商事案件又是最多的,所以将案件进行先行判断,在进行审理,能最大程度的利用司法资源,最快的解决纠纷。所以程序分流员的判断至关重要,若其判断准确,那么一个案子将会以最适合的程序处理,这节约了司法成本,也使得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金钱。
综上,用通俗的话来比喻的话,程序分流员就像一个快递中转站,识别哪个案子该去往何处,然后就发往何处,说起来任务不重,但是作用却很明显,效果也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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