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刑事申诉案件的复查期限。根据规定,在立案后的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办理,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交办的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交办文书后十日以内立案复查,而复查期限则适用前款规定。如果逾期不能办结,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交办的上级人民检察院书面说明情况。
在对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复查时,需要在立案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办理。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交办文书后十日以内立案复查,复查期限适用前款规定。逾期不能办结的,应当向交办的上级人民检察院书面说明情况。
问 法 : 素 材 中 关 于 刑 事 申 诉 案 件 办 理 期 限 的 规 定 是 多 少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超过6个月没有提出申诉,将无法再进行申诉。然而,《高法解释》第418条规定,在特定情况下,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6个月。这些情况包括:
1.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耽误申诉期限的;
2.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收集新的证据,或者重新鉴定、核对的;
3. 当事人提出申诉,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或者赔偿损失的;
4.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确有错误的;
5. 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
综上所述,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期限为6个月。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6个月,包括当事人不可抗拒的事由、通知新的证人、收集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核对,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的情况。
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期限为6个月,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6个月,包括当事人不可抗拒的事由、通知新的证人、收集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核对,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的情况。同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在10日内立案复查,逾期不能办结的应向上级人民检察院书面说明情况。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三十六条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以内办结。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交办文书后十日以内立案复查,复查期限适用前款规定。逾期不能办结的,应当向交办的上级人民检察院书面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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