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与庭外调查的主体、方式和范围不同。庭外调查的主体是法院,而法庭调查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庭调查除了民诉法中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情况外,都是公开进行的,而庭外调查则是由人民法院两人以上共同进行的,大多数情况与当事人是背靠背的,透明度很低。
职务侵占提起民事诉讼后的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职务侵占行为达不到立案标准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如果公司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有争议,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只不过,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法定的,如果确实不符合立案标准,复议的结果也是一样的。提起民事诉讼处理职务侵占纠纷的,收集的证据一定要足够充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法庭调查顺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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