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后可以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后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一、关于离婚的离婚条件问题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离成,第二次可以离成吗
不一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你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如果第二次还是以同样理由在6个月内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你可以在6个月后重新起诉。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有什么规定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规定是如果是原告起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第二次起诉离婚和第一次应该相隔六个月的时间。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是有新理由、新情况的,或者是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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