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贷款不还属于债务债权纠纷,为了便于民事法院执行对方的财产,原告最好是选择被告所在地的民事法院递交诉讼状。因拖欠贷款而引发的纠纷,关键是要向民事法院提交对方欠债不还的一系列证据,提起民事诉讼的操作流程是很简单的,关键是要做好各种准备应对法庭的审判。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追讨货款,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律师追讨。当事人应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整理涉案证据。
货款不还法律途径应该怎么走
1、贷款不还的,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贷款的,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法院起诉的流程如下:
(1)、起诉准备,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写起诉书,如贷款合同、借据、转账记录等;
(2)、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要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提交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
(3)、法院受理案件后,按要求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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