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抵押制度基础性问题之比较研究
时间:2023-05-05 21:20:23 41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近代大陆法系因采取一物一权主义并严格要求物权的特定性,以不断变化的总体财产或部分财产为标的的担保物权当然不被承认。浮动抵押的概念和制度得以在19世纪50年代以后在英国产生,既是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从而使经济更加快速发展的产物,也更得益于英国判例法中独特的制度特征,英国法官运用其法律解释权,为浮动抵押在英国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一)浮动抵押制度是满足融资需求的产物

工业革命之后,英国工商业迅速发展,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急剧增加,众多中小企业,因不能通过发行股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多以借贷方式筹集资金。而普通法认为担保必须存在于担保权设定时已经存在且已确定的财产上,这样才能使抵押权附着于该项财产上,而公司以现有的和将来取得的全部财产为担保客体所设定的全面的担保权益是不符合这一要求的。这极大限制了这些企业的融资能力。融资需求和法律原则之间产生了巨大的矛盾。浮动抵押制度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它克服了传统的物权担保方式所要求的抵押物特定性原则,可在状态随时不断变化的企业总财产之上设定,并且企业对担保财产享有营业所必需的自由处分权能。

(二)英美法系的制度特征为浮动抵押制度的确立奠定了法律基础

(1)浮动抵押制度起源于英国衡平法

衡平法在英国法制发展过程中的最大贡献之一就是针对普通法救济范围的有限性,引进范围广泛的衡平法救济。根据该原则,衡平法创制了许多新的权利和义务,即所谓“衡平法不允许有错误存在而没有救济。”因此如果一项交易的实质表明,当事人在其未来的财产上设定了担保,那么衡平法可能把这项担保看成是浮动抵押,尽管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在合同中作出这样的文字表示。

(2)法官通过判例和解释,确立了浮动抵押制度

标志着浮动民法典律制度在英国法上正式得到承认的是1870年的RePanama,NewZealandandAstralianRoyalMailCo,.一案的判决。上诉法院认为抵押一家企业现有的和将来取得的全部资产的效力等于出抵整个企业,但抵押权人不得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得阻止抵押人处分企业的财产。阐明了企业“全部财产”的意义及其担保的本质,从正面正式承认了在内容上不断变化的企业财产上设定的浮动担保制度的法律效力,为企业资金筹措在法律上开通了新的道路,可以说对英国现代融资民法典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各国浮动抵押制度的发展比较

全文9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浮动抵押
    浮动抵押是指一种特别抵押,抵押人将现在以及未来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作为抵押,当其没有按期履行义务时,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进行优先受偿。可以设立浮动抵押的主体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
    更新时间:2024-02-01 14:30:09
查看浮动抵押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浮动抵押 最新知识
针对浮动抵押制度基础性问题之比较研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浮动抵押制度基础性问题之比较研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