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浮动抵押是指权利人以现有的和将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为其债务提供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约定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如企业以现有的以及将来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仍可以将抵押的原材料投入成品生产,也可以卖出抵押财产。当发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未受清偿、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成就或者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时,抵押财产确定,也就是说此时企业有什么财产,这些财产就是抵押财产。
浮动抵押的特点有哪些
《民法典》中关于浮动抵押制度的规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主体上,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采用浮动抵押这种担保方式。
(二)浮动抵押的客体只能是动产,而把不动产、知识产权、债券等排除出浮动抵押标的物范围之外。
(三)设立浮动抵押须有浮动抵押合同。
(四)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选择是否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浮动抵押是属于一种特别的抵押,对于这种抵押物是完全不特定性的,一般在进行抵押时就需要与抵押权人协商好,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如果抵押人不按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抵押权人是有权利获得此担保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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