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一、初次鉴定结论书就是评残吗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书标题是“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是使用了鉴定专用文头所致,因为初次鉴定和初次复查阶段都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具体是初次鉴定还是复查鉴定,视具体情况而定。初次鉴定是指伤情相对稳定之后,首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复查鉴定是指初次鉴定结论作出满1年之后,用人单位、屌丝之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程度发生变化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的鉴定。
二、伤残等级的鉴定怎么执行
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的执行方式为:
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伤残鉴定几天可以出结果
伤残鉴定六十天能出结果。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及时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时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自最终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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