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交房所涉及到的违约金比例,通常情况下不应该超过主合同约定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但若因延迟交付对购房者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损失,则违约金的金额可以适度调整,以满足补偿实际损失的需求,提高至主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十亦不为过。自延期之日起,买受方便有权向出卖方主张违约金支付责任。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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