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批准;
3、签订转让合同;
4、公证,转让合同应经过公证。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出让土地使用权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出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
2、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4、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是属于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属于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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