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这种情况是可以变更受益人的,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建议大家,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即使离婚了的原配偶仍有权享受保险赔偿金。
一、保险的受益人有谁
分为两种:一种是生存受益人即被保险人本人。另一种是身故受益人即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的身故受益人。它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多个人时可以按比例分配,也可以按顺序分配。
继承人指的是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这时保险金额就要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一般在购买保险时都建议指定受益人,并且在情况出现变化时及时变更受益人,这样可以让这笔钱落到被保险人最想给的人手里。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什么?
保险合同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200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第三十九条又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由于保险赔偿金的受领者多为被保险人本人,所以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一般没有受益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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