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_____、股东_____、股东_____,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因上一届董事任期届满,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会议决定免去_____、_____的董事职务,补选_____、_____为董事;继续选举原董事会成员_____担任新一届董事;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是:_____、_____、_____。
(二)鉴于_____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因此,公司董事长将由董事会重新选举产生。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会议决定委托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本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意本次决议的股东签名:
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自然人吗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什么意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法人参加民事、经济或者行政诉讼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一种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如实填写。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进行民事诉讼,无须经过委托,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活动,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其法律效力及于法人。因此,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更换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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