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再婚家庭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证
一、再婚家庭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父母女光荣证后夫妻离异且未再婚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二、初婚家庭
1、双方均有工作单位:在夫妻双方单位分别领取一半;
2、只有一方有工作单位:在有单位方的所在单位领取全额;
3、双方均无工作单位:在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领取。
三、离婚家庭
离婚且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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