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如果自身的家庭是属于独生子女的,那么就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一定的补贴了,但是现在政策发生改变,那么对于今年来说山东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是怎样的呢?一、山东2020独生子女补贴政策计划生育、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妇,每年可获不低于120元的奖励。符合条件的死亡或伤残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伤残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的扶助金。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18〕2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卫家庭发〔2016〕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全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二、一至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300元、200元、10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300元、200元。三、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照规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地财政、卫生计生部门要落实地方应负担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足额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二、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对于独生子女的家庭在孩子还没有满18岁之前都是可以领取补贴的,每个月都有一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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