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村民依法可以将房屋出售,因此,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出售给村里的村民,受法律保护。二是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宅基地、私有地、私有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人均土地少、不能保证家庭拥有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按照省规定的标准有房住,自治区、直辖市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
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尽量利用村里原有的宅基地和闲置土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要统筹合理安排宅基地使用,改善农村村民的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居住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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