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一、口头遗嘱的立有效条件是什么?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口头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订立了口头遗嘱;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口头遗嘱在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有效:
1、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4、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5、遗嘱形式合法。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口授他人的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口头遗嘱的实质要件
口头遗嘱的实质要件:立遗嘱人要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意思表示真实,未受到欺诈、胁迫;所立遗嘱的内容是合法的;处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是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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