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山生育津贴申领办理地址
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1号门一层大厅2-3号窗口。
二、唐山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条件
参保人持真实有效完整的就医资料进行申报
三、唐山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唐山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材料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五、唐山生育津贴申领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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