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随意或者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讲,一般每天工作时间是不能超过8个小时的,若超过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那就属于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加班。此时若是单位安排加班的话,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定的加班费。虽然法律中规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但这并不代表就刚好是在周末的时候进行休息,只要保证上班时间不超过国家的规定,具体怎么安排、调整,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约定。
一、国家对标准工作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怎样限制延长工作时间
我国法律法规对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具体措施作了规定:
(1)限制延长工作的时间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限制审批手续
企业在特殊情况下组织加班加点,应当事前提出理由,计算工作量和加班加点的职工人数,在征得同级工会组织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
(3)限制审批权限
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的审批权限,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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