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争议一般发生在什么时候?
商标争议一般发生在商标注册通过投入使用之后。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或者驰名商标权利人因某注册商标与驰名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二、商标争议的分类是什么?
1、一商标的注册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所引起的争议。这类争议通常发生在两个使用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之间。对于这类商标争议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中规定了从注册之日起算的5年的争议期。
2、商标争议是由于商标注册违反了注册商标依法所要求的禁止性规范,或者注册申请人采取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注册所引起的争议。所谓违反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范主要是指如商标图案不具备显著性、违反公序良俗或善良风尚等。对于第二类商标争议,我国《商标法》上没有规定提出商标争议的期限。这就是说对于这类商标争议可以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候都可提出商标争议。
三、申请解决商标争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争议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首页);
2、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样式);
3、当事人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交纳评审费750元,代理费3000元(不同的代理机构费用不尽一样)
6、证据材料
(1)商标使用的时间;
(2)商标使用的地域范围;
(3)使用商标的经营业绩情况;
(4)商标的推广及广告费用;
(5)其他
在日常的生活经营中经常会就商标的问题出现一定的争议。出现争议需要双方先进行充分友好的协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解决的,需要签署一份和解协议。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当地的商标局进行起诉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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