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时间:2023-05-07 18:24:43 4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首先,非全日制用工不同于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主体范围不包括已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人员、退休人员、学生等

第二,劳动合同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但试用期不约定

第三,在工作时间方面,日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而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第四,工作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第五,劳动报酬主要以小时工资为基础,不得低于就业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的结算和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

第六,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关系的条件,按约定办理。双方未提前约定通知期限的,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七,劳动者通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为其他单位、家庭或者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务的,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业后,应当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什么是非全日制就业

全文3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劳动者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新时间:2024-01-21 11:00:09
查看劳动者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劳动者 最新知识
针对兼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兼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