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二、房产拍卖如何申请安置费
房子拍卖后,拿到的应该不是安置费。
房子拍卖后债权人拿到的应当是执行款,该执行款指向的就是你的债权,通俗点说,就是原来欠你的钱,但是可能被执行人(债务人)之前存在过多的债务,你只能按照比例获得执行款,具体需要按照分配协议确定。
三、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全文4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