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一、看守所收押条件都有什么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才可收押。
二、呈请提押出所法律条款有什么
呈请提押出所法律条款:
1、看守所应当建立提讯登记制度。对每次提讯的单位、人员和被提讯人犯的姓名以及提讯的起止时间进行登记;
2、提讯人犯,除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或者宣判外,一般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三、被羁押在看守所,需要家人送钱和衣服吗
被羁押在看守所,需要家人送钱和衣服。
第一次可凭逮捕证可以去给他送500元现金和衣物。现金是存在本人账户上购买食品和生活用品的,一般每月限额消费200食品加100生活用品。逮捕证会寄到他的户籍所在地址,第二次再送就需要被羁押人在里面寄出的接济单才能送进去了。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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