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给看守所的人写信的情形,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者直接给看守所的进行送达。另外,看守所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一、换押证什么时候开具
换押证在接收案件的当天就应当进行办理,应在接收案件的当天办理换押手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二、劳教所和看守所有什么不同?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主要在管理的机关,承担的司法任务,关押的人员,适用的情形,关押的期限等方面有区别,具体的区别如下:
(1)劳教所是劳动教养管理所的简称,是对违法人员强制收容教养的场所。对违法人员的劳动教养由地、州、市所设立的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对违法人员的劳教决定不是刑事处罚,是行政处罚。根据劳教所接收的违法人员可分为成年人劳教所、未成年人劳教所、女子劳教所。劳教所的主管部门是劳动教养管理局。人民检察院在这些劳教所均设有派驻机构,专门进行法律监督。
(2)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是个中转站,法院审判、定刑之前,犯人所暂时关押的地方。它的主管机关是相应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看守所均设有派驻机构,专门进行法律监督。
三、被拘留了亲属应怎么做?
被拘留的亲属应当做以下事情:
1、到办案机关领取刑事拘留通知书,了解涉嫌犯罪的罪名,领取与案件无关的扣押财物,如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
2、在看守所存钱送衣服,也可以给嫌疑人写信,让嫌疑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被刑事拘留的消息,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过于紧张和恐惧;
3、通过正规渠道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律师,刑事案件越早委托律师,辩护效果越大,不要耽误时间,律师可以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防止被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为犯罪嫌疑人保护合法权益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律师还将与办案单位沟通,了解案件详情,提交专业书面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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