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年报准则进行修订
时间:2023-06-09 14:31:59 19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本次修订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决策有用性,删繁就简,化难为易,实现信息的易用易得。充分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构建统一框架下的分层次信息披露体系,实现首次公开发行信息披露与持续性信息披露的有机衔接,兼顾上市公司合理的信息供给要求,用市场化方式平衡公平与效率。

1、确立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理念

突出重点内容,实现信息有用,凡是对投资者决策重要的信息都要位置提前、内容上要重点突出,层次上要分明;凡是投资者不关心或者以前年度披露过的冗余信息,都要增加索引、大幅简化或删除。提倡语言浅白,实现信息易懂,鼓励清晰易懂、通俗浅白的语言,避免过于复杂、专业化和不必要的数据,减少冗余信息。

2、构建分层次统一的信息披露框架

将原有主板和创业板年报准则进行有机整合,形成统一的年报准则。确立分层次的信息披露要求和风险披露要求:信息披露层次方面,分为三个层次,即法定最低的信息披露要求、不披露即解释的豁免披露规定、鼓励公司自愿性和前瞻性信息披露;风险披露方面,区分重大风险和其他风险,对重大风险须在年报突出部分重点提示;披露顺序方面,对现有框架进行整合,合并、新增部分章节,根据投资者决策有用性进行修订。引入退市公司的专项披露机制,增加了主动退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相关主体股份限制减持、退市整理期的披露要求,并按照重大性原则,分别在年报正文、年报摘要和退市情况专项披露报告中予以体现。

3、兼顾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和商业秘密的现实因素

考虑到过度的信息披露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商业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引入不披露即解释的商业秘密豁免披露规定,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增加了信息披露的弹性和包容性。

全文6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证监会 最新知识
针对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年报准则进行修订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年报准则进行修订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