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由什么机关指定监护人?
时间:2023-03-10 17:20:26 8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可指定监护人的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和法院。

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一、申请临时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临时监护人的条件有:

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的监护人;

2、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的监护人;

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作为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指定监护人的责任。

二、孩子的监护权如何变更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三、协商监护协议书怎么写

协商监护协议书写法如下:

1、甲乙双方的身份信息;

2、说明乙方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方式;

3、监护权: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随甲方行使子女监护权;

4、抚养费和探视权的约定;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全文9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监护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新时间:2024-01-31 11:15:05
查看监护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监护 最新知识
针对通常由什么机关指定监护人?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通常由什么机关指定监护人?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