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相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将由医保支付。非京籍职工也有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政策1
两类人员享生育医疗待遇
在此次出台的相关政策细则中,生育保险方面的变化引人关注。按照该政策,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生育医疗待遇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支付范围;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其生育医疗待遇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支付范围。
这意味着京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非从业人员也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两类人群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并不是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产期津贴和医疗补贴两项。这两类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由医保报销,生育津贴则按照职工所在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政策2
外地职工有望享受生育险
记者还了解到,非京籍职工也有望纳入生育保险待遇范围。
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规定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是用人单位的职工,不与户籍挂钩,因此北京市的生育保险将覆盖到非京籍人员。市人保局正在积极草拟文件,包括扩大范围、完善待遇标准等。
政策3
农民工医保与城镇职工统一
此外,农民工医保标准将和城镇职工统一。此前按照社会平均工资60%的1%缴纳医保费的农民工,其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12%,与城镇职工缴费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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