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自愿将不动产物权归属未成年人时,可以进行公正,然而,仅仅依靠公正文件是无法产生合法物权变动效果的。
尽管如此,未成年人同样享有成为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权利,有权在不动产登记簿中予以记载。
在法律层面上,如果房产未曾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其所有权的变更只在签订合同的双方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对善意第三方形成对抗,需要指出的是,各方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废弃都必须经过法律程序的正式批准,并在法定登记机关完成登记手续后方能生效。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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