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员违反治安管理,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草案原来规定,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
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按照每日
200元标准将拘留折处罚款。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有些地方、部门提出,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是适当的,但又不适宜规定以罚款折抵拘留。经研究,法律委建议删去这一规定,明确规定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草案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草案同时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看守所是针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而行政拘留的当事人会被关押在拘留所之内。而不是笼统的只要拘留了就全部将这些人员都关在一起,国家机关内部会非常详细的对这些不同的案件进行归类,至于看押的场所也是绝对不可能发生将行政拘留的人关押在看守所的这种情况的。
孕妇贩卖盗版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难住警方
对于警方来讲,打击非法制造、销售盗版淫秽光盘是一场持久而艰难的较量。4月2日清晨,100余名北京民警分三路出击,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名,1万余张盗版软件及淫秽光盘被当场起获。为了这一天,北京海淀警方进行了50天艰难的前期跟踪取证。虽然警方已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在处理嫌疑人方面却遭遇了无奈:28名嫌疑人大部分是妇女,其中6人怀有身孕,10名妇女是婴幼儿的母亲。令警方无奈的是,这些人正是钻了法律中体现人性的一面,专今日焦点:门利用怀孕和哺乳期从事违法活动,以逃避法律的制裁。3日下午,28名嫌疑人中16人因为怀孕和正在哺乳期仅被治安警告处理。50个昼夜的艰苦奋战,最后以这种虎头蛇尾的方式放虎归山,警方颇感无奈,毕竟这种处理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公安部第68号令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一条已明文规定,违法行为人为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而有些妇女正是利用这种人性关怀的法律条文作为掩护,进行非法制造、销售盗版淫秽光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利用怀孕期或哺乳期贩卖盗版光盘已成为一些违法女性的惯用伎俩。警方在打击制售盗版淫秽光盘过程中,如何处置怀孕和正在哺乳期的女性违法犯罪嫌疑人成为法律难题。为探个究竟,4月5日下午,记者沿京顺路由四元桥向三元桥方向步行。在过去,北京三元桥与四元桥之间的京顺路一度成为盗版淫秽光盘的黑市,一些抱小孩或挺着大肚子的妇女,站在路旁或出没于京顺路两侧的茂密树林兜售她们的光盘。今天记者意外发现路旁不见了往日兜售光盘的繁忙景象,长长的林荫路上空无一人。正在纳闷时,记者发现了马路对面有两名戴着袖箍的保安,问及变化原因,他们说,自己是太阳宫派出所的巡逻协警,每天早七点起全天在此巡逻值勤,自春节前就已加大查管力度,主要任务是打击路旁的盗版光盘。被访的保安一再强调,对于抱小孩或挺着大肚子的妇女只是轰散赶走,不能追赶,否则被车撞了或造成流产执法成本就大了。对此执法难题,警方也十分头痛,一位长期在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工作的民警告诉记者:我们只能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不能对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实施行政拘留,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孩子的人权应该得到保护。倘若拘留期间大人孩子出现意外,法律纠纷将难以避免。对于制售淫秽盗版光盘的此类女性,只能适用警告或罚款等手段。但只是口头警告,却很难阻止她们重操旧业,卷土重来。如此一来,抓了放,放了抓,我们重复执法的成本就加大了。人性关怀与执法成本发生了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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