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员工是否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时间:2023-07-18 08:06:12 20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1.区分劳动关系于劳务关系:用人单位如果聘请已达退休年龄员工,双方之间有可能形成劳动关系,也有可能形成劳务关系(又称“雇佣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适用上有很大的区别。

若认定为“劳动关系”,双方将被认定存在着较强的“人身隶属性”,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适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中的规定;若被认定为“劳务关系”,那么双方地位比较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根据双方之间的约定处理,适用民事法律关系。

2.劳动者是否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划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主要依据。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雇佣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时,要了解清楚该员工是否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用人单位招用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若用人单位聘用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关系可按劳务关系处理。

如何证明是雇佣而非劳动关系?

证明是雇佣而非劳动关系的具体方法如下:

1、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

2、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3、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

4、同时要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只要具备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认定为雇佣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全文9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退休 最新知识
针对退休员工是否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退休员工是否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