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证未下来可以协商分割。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履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起诉;法院仅处理房屋使用,不处理所有权;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对价值和归属仍有争议可另诉。
如果离婚房产证尚未下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分割:首先,双方需要进行协商,具体协商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房屋的价值、房屋归属以及获得房屋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补偿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双方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双方就要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该协议内容依法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的除外。
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仅处理房屋的使用,而不处理房屋的所有;
3、在法院对该房屋的使用作出判决之后,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就该房屋的价值和归属协商一致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房产证未下来如何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证未下来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来分割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未下来。如果房产是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应该归个人所有。在法院判决时,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房产的购买时间、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等因素,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总结来说,离婚房产证尚未下来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来分割财产。在协商时,双方需要对房屋的价值、归属以及补偿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处理该问题时,会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况,如房产的购买时间、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等因素,做出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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