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了违约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该方当事人需对其违约行为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如若出现任何一方的违约情况,则应由违约方承担起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执行补救措施或赔偿受损失方所遭受损失等方面的违约责任。
同时,对于由于违约行为给受损方带来的直接损失,损失赔偿金额必须相当于因违约所产生的实际损失总和,其中还应涵盖合同在继续履行后可能为受损方带来的预期收益。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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