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能及时交付房屋所应支付的赔偿金的计费起始日期为房屋交付截止日后的次日。针对此种延迟,其对应的违约金额将依据购房款项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之间浮动。具体而言,根据延迟时间的长短,可划分为逾期60天内及逾期60天以上两个类别。
首先,若逾期未满60天,则开发商须每日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其次,若逾期超过60天,买方有权选择退货退款,即解除购房合同。一旦合同解除,开发商必须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60天内全额退还买方的购房款项,同时还需按照逾期60天以上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然而,买方亦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在此情况下,开发商需承担更为严重的违约责任,即每日需向买方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五作为未能按时交付房屋的代价。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全文5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