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委会监护人证明怎么开
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怎么开监护人证明这是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事情,法定监护人可以了解一下开监护人证明需要的材料和居委会开具的监护人证明书的具体模板。但是法定监护人自己不能在了解过监护人证明的模板以后自己手写一份监护人证明,这样的证明,如果不加盖居委会的公章根本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居委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居委会内部会自己出证明,不需要他人去请求居委会开证明。
二、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区别与联系
法定监护人是指于法律规定而获得的身份。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指定监护人,是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选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三、监护人有处置权吗
监护人是没有处置权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监护人不能以监护为借口,谋求被监护人的财产。
全文6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