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夫妻财产,丈夫突然去世后,财产不是全部归妻子的,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归丈夫所有,这一部分财产,其他继承人是有权利继承的。根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夫妻财产丈夫突然去世后遗产继承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夫妻财产丈夫突然去世后遗产继承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夫妻财产丈夫突然去世后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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