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一个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的目录评审流程。从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目录咨询专家组和目录评审专家组。咨询专家组根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对纳入遴选范围的药品进行技术评价,提出遴选意见,形成备选目录。评审专家组对备选目录进行审核投票,形成目录初稿。送审稿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授权卫生部发布。
一、从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目录咨询专家组和目录评审专家组。咨询专家不参加目录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不参加目录制订的咨询工作。
二、咨询专家组根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对纳入遴选范围的药品进行技术评价,提出遴选意见,形成备选目录。
三、评审专家组对备选目录进行审核投票,形成目录初稿。
四、将目录初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五、送审稿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授权卫生部发布。
卫生部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卫生部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有关问题的通知,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工作已经完成。该通知规定了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原则、程序和标准,以确保基本药物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通知还强调了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要求各地区、各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从法律角度分析,该通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规定,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将基本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并实行定点生产和销售。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程序和标准,要求相关部门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和经济能力,制定并公布基本药物目录。
因此,卫生部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有关问题的通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需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整改。同时,该通知也提醒了各地区、各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确保基本药物的公平、公正、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基本药物服务。
该通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需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整改。同时,也提醒了各地区、各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确保基本药物的公平、公正、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基本药物服务。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第八条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方案和具体的遴选原则,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组织实施。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程序:(一)从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目录咨询专家组和目录评审专家组,咨询专家不参加目录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不参加目录制订的咨询工作;(二)咨询专家组根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对纳入遴选范围的药品进行技术评价,提出遴选意见,形成备选目录;(三)评审专家组对备选目录进行审核投票,形成目录初稿;(四)将目录初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五)送审稿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授权卫生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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