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申请首套房补贴, 需要提供以下四个方面的材料: 1. 申请书; 2.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 银行按揭本息明细; 4. 住房证明(包括产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和购房合同复印件) 。如果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购房者在一个月以内能领取到首套房的补贴。
如果想要申请首套房补贴,需要提供以下四个方面的材料:
1.申请书;
2.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银行按揭本息明细;
4.住房证明(包括产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和购房合同复印件)。
如果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购房者在一个月以内能领取到首套房政府补贴。购买住房,包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支付,同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对象。
申 请 首 套 房 补 贴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
申请住房补贴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的户口本;3、房产证、土地使用证;4、申请人本人的相关学历证书以及获得的职称证书;5、如果租住公租房,需要提供公租房的相关证明文件;6、如属外地调进的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原单位所在地住房制度改革办的证明。请您准备以上材料,以便我们进行审核。
综上所述,申请首套房补贴需要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当地房屋租赁合同、当地房屋交易总协会等相关材料。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虚假情况可能会被取消申请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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