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自办,还是代办,房管部门都会要求购房者出具购房发票,它是房屋交易完成的重要凭证。如果没有购房发票,则意味着这套房子还没有交齐相关税费,就无法办理房产证。因为购房发票也是开发商交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的一种证明。开发票手续有两种,一种是开发商自行到税务局开票后给购房者;另一种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一起到税务局开具发票。
一、买房需要办什么手续?
1、审查开发商
买房子说白了其实就有两个矛盾,一个是人与钱的矛盾,一个是人与开发商的矛盾,其中人与开发商的矛盾一直在升级,有成为主要矛盾的倾向,因此购房者们在买房时一定要先审查开发商的资格。
首先,你要检查下房子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看它所标的可售房子是否是你所看的房子,《许可证》有没有过期等;
其次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这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另外,还要查看《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确保万无一失。
2、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购房者确定了自己想买哪个楼后,要先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这是买卖双方在签订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要交一定的押金,认购书中好明确指出若购房不成,定金的退还事宜,免得以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3、签订购房合同
签购房合同是买房过程中重要的环节,购房者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有的发展商将各种承诺分散于各种宣传品中,或由售楼部一口承诺,购房者对此往往是疏忽大意,轻易相信,若将来发生问题,购房者也无从证明当初的承诺,以至发生冲突。因此购房者必须把想谈的,敏感的问题落实到文字上,否则像如果遇到迟交楼的情况怎么处理、房子验收时怎样才算合格、违约责任是否双方对等等问题不好处理。
同时还要注意,除了签订购房合同外,不要再签其他由开发商事先起草好的附加合同,除非购房者认为有必要,一定要看清楚,如果是对你无利的,要据理力争,不能任由开发商摆布,实在不行,可以拒签。
4、办理预售登记备案
预售登记备案是指开发商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给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包括对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房屋权利的公开登记,这有利于对抗一房二卖的行为,防止开发商将房子卖给第三者。办理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交易双方利益十分重要,只有办完预售、预购登记后协议才能生效。一般来讲,在签订完购房合同后一个月内到市房管局市场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5、签订管理公约
每位开发商都有其物业管理公司,购房者要先了解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各项条款和管理公约,所以在您入住前,还要和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免出现乱收费的现象。
6、验房、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产证
办理完手续后,等着开发商交房,交房前要验房,确定与购房者合同中签订的一致。在您办完上述的几种手续,要敦促发展商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您获得合法的产权证,产权过户必须报经产权部门才能完成,这个过程可能要等待相当长的时间,原因之一就是开发商在新房刚竣工之后,不可能马上获得房产证,他们也需致电相关部门办理手续,这个过程相对漫长一些。照房地产交易规定,领取房产证时,必须本人到场,如本人因故不能到场领证,应提前办理委托领证公证手续。办完房产证后,商品房的交易才算完成。
二、购房发票丢失怎么办?
购房发票也分为两种,如果是首付款发票丢失了,那么购房者不比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如果购房者把全款的购房发票弄丢了,那么就需要请求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购房发票会有很多不便,如没有购房发票办房产证受阻,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会用到购房发票,房管局会要求购房者提供购房全款发票,用以证明房屋已经完成资金交割,房子产权已经可以登记在购房人名下了。如果购房者没有全款购房发票,那就意味着这套房子还没有交齐相关税费,就无法办理房产证,因为购房发票也是开发商交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的一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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