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应在当地派出所报备。根据法律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一、有房租租赁合同能办暂住证吗
有房租租赁合同能办暂住证,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二、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房屋出租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1、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双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代理人的证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3、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房屋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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